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2〕3號)、《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桂林市就業創業補貼實施細則》《桂林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政規〔2022〕1號),為鼓勵和支持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做好我市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補貼對象
桂林市轄區內工商注冊并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或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與所招用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畢業生工作滿6個月的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
(一)畢業年度是指高校畢業生畢業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招用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勞務派遣機構派至用工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說明:①2022年已成功享受過一次性擴崗補助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能重復申報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②申報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需填寫放棄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承諾書(見附件3)】
二、補貼標準
每招用1名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按20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三、補貼區間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吸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報。申報以招用的高校畢業生勞動合同起始時間為準計算,區間范圍內,畢業生只能在同一家企業或社會組織申報一次。
2022年9月30日以后吸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報。
四、申報材料
1.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紙質蓋章件一式一份;
2.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花名冊(見附件2),紙質蓋章件一式一份及電子版一份;
3.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4.勞動合同復印件;
5.吸納人員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
6.放棄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承諾書紙質蓋章件一式一份。
【說明:2021年—2022年吸納同一個畢業生同時申報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和社保補貼的用人單位只需提供一份以上第4、5項材料?!?/span>
五、辦理流程
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報采取線下申報方式進行。秀峰、象山、疊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區集中在桂林市人才服務中心申請。其他縣(市、區)具體申報方式及流程由各縣(市、區)結合工作實際自行確定。
未盡事宜,請與市人才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指導部聯系,聯系人:王璇0773-2276312、秦凱利0773-2891776。
申報地點:桂林市南環路竹木巷8號桂林市人才服務中心二樓畢業生就業指導部。
附件: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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