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2〕3號)、《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桂林市就業創業補貼實施細則》《桂林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政規〔2022〕1號),為鼓勵和支持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做好我市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補貼對象
桂林市轄區內工商注冊并新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時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新招用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不含勞務派遣機構派遣至用工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二)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與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
二、補貼標準
(一)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按中小微企業為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1年(即12個月)的社會保險費補貼(不包括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
(二)企業與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在一年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其實際履行勞動合同的社會保險繳費時間計算。
三、補貼區間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吸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報。申報以招用的高校畢業生勞動合同起始時間為準計算,區間范圍內,同一個畢業生在不同企業可申報社保補貼,但補貼時間最長為1年。
2022年9月30日以后吸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報。
四、申報材料
1.桂林市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請表(一式一份)(見附件1);
2.桂林市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花名冊(見附件2),需提供紙質蓋章件一式一份及電子版一份;
3.勞動合同復印件;
4.吸納人員的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
【說明:2021年—2022年吸納同一個畢業生同時申報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和社保補貼的用人單位只需提供一份以上第3、4項材料?!?/span>
五、辦理流程
中小微企業及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報采取線下申報方式進行。秀峰、象山、疊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區集中在桂林市人才服務中心申請。其他縣(市、區)具體申報方式及流程由各縣(市、區)結合工作實際自行確定。
未盡事宜,請與市人才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指導部聯系,聯系人:王璇 0773-2276312、秦凱利0773-2891776。
申報地點:桂林市南環路竹木巷8號桂林市人才服務中心二樓畢業生就業指導部。
附件:
1.桂林市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請表.doc
2.桂林市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花名冊.doc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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